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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一则关于“理想汽车欺诈”的消息在网络上不胫而走。估计不少人一头雾水,怎么理想突然就被指“欺诈”了呢?实际上,此次所谓的理想车主维权与“欺诈”指控与过去几年特斯拉所遭遇的情况差不多,就是因为理想ONE将换代L8,那么为了提升现款在售车型的竞争力,采取了降价促销的政策,这引发了大量刚刚买了理想ONE的老车主的不满。
其实按照我们常人的逻辑来看这一事件,降价对于普罗大众来说应该都是好事,而且产品迭代调价,这定价权本身就掌握在制造商或经销商手中,只要不是太离谱通常都不会有什么问题,怎么这理想ONE的换代降价会招致所谓的“欺诈”维权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其实还是比较容易的,就像刚买了一款智能手机、平板或是其他电子产品,可用了没几天你就发现,因为产品的升级、改款或是换代,同款产品降价了,由此产生的不平衡心理自然会让你觉得吃了大亏。
而放到汽车市场,也是同样的道理。但是理想降价之所以会引起更大的关注,也和其采用的直营模式息息相关。以前卖车的都是4S店,厂家的降价政策只会传达给经销商,经销商再根据自身情况去调整,这样的话,用户对于厂家的调价行为感知是比较弱的。而理想直营,那厂家一有价格变动,所有用户就都知道了,所以也就引发了大量车主的关注。
那回溯了整个事件的过程,我们就关于所谓的“欺诈”行为来进行一个客观地分析与判断。
其实真正意义上的“欺诈”是指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而诱使另一方进行错误判断;而法律上的“消费欺诈“则是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诱导、对产品质量作出虚假宣传或产品存在各类质量问题的民事行为。其实无论是从情理,还是从法理上来看,我们似乎都无法将欺诈行为同此次理想汽车所涉及的欺诈维权相关联起来。
那么,制造商对产品进行调价、对产品进行迭代或是发布新产品等行为,是否又包含在消费欺诈行为之中呢?围绕该问题,我们在深挖之后发现了去年的一起类似维权事件。该起事件同样是车主因为新款上市问题而觉得自己吃了亏,所以将理想汽车告上了法庭。但是在这起案件最终的判决中,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基于“欺诈行为”理由而提出的包括撤销《理想汽车购买协议》在内的所有主张;二审法院直接驳回了原告诉求。所以不难看出,在法律层面,理想的行为并不构成消费欺诈。那这次这起事件其实也是如出一辙。
同时,我们也可以借助这次判决理清一些重要问题。判决中,法院认为理想汽车新款产品的披露、上市、定价等均属于汽车公司内部的商业决策计划事宜,其是否向消费市场披露、何时向消费市场披露并未有法律规定和要求。在未进行保价承诺的前提下,这些清楚的法律事实已然说明一切。那这次理想L8换代,其实公布与否全在于理想汽车自身。而且在8月份,李想已经在社交平台上透露了L8将上市的消息,理想汽车二季度财报也有相关信息透露。
所以这起理想车主维权事件,最终的结果我们已经不难断定了。在法律层面,理想一定是没有问题的,车主们的维权主张也不会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但是事情也一定不会就此了结,在经历了两次类似的车主维权事件之后,理想汽车势必需要好好地想一想,如何更好地照顾到老车主的情感。因为是他们的坚持,给了理想汽车成长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