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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除了汽车,最多的车型就是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这类“电助力”车,这些车辆之前是有较为宽松的上路标准,但殊不知,现在也有了很多限制,违规用车,也会有相应的处罚,今天就来看看,会有处罚的5个行为,提醒车主用车做好充分的了解。
第1个行为:电动车上楼充电
随着锂电池在电动车的应用,对于杜绝电动车上楼充电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各地也纷纷出台条例,禁止上楼充电,并且有处罚措施,从应急部发布的条例,到各地本地的规定,作为车主,没有理由不去重视。
而且,违反上楼充电,一旦被查处,便有处罚,而一旦造成隐患发生,处罚后果更为严重,8月15日,杭州滨江区发生因为违规将电动车放在家中充电,导致火灾,车主被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
第2个行为:电动车、三轮车不遵守交通规则
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是所有交通参与者需要注意的,以前电动车、三轮车相对比较随意,但今时不同往日,8月19日,西安“关于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了对于包括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存在不遵守交通规则处罚标准。
对于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不戴头盔、违停、不按道路行驶、逆行、违规变道等行为,会加以品牌教育、警告或者处5元以上50以下罚款,拒绝接受处罚,可以扣留电动车。
第3个行为:电动车上路加装雨棚
电动车加装雨棚,虽然有一定实用性,但隐患性也同时存在,以安全第一为准则,电动车才禁止加装,对于违规加装,也会有处罚,广州从8月19号,启动电动车治理,对于违法加装电动车的,一律查到,依法做出50元行政处罚。
第4个行为:过渡期截止还上路的电动车
随着新国标实施已经有3年时间,越来越多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截止,比如去年就有北京超标车禁止上路,在8月22日,长治市公安交警支队,展开电动车规范治理通告介绍,其中,明确了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满仍驾驶上路,罚款50元。
第5个行为:过渡期后的电动三、四轮车
低速的电动三、四轮车,作为老年代步车的主要车型,很多车辆都是非标,无法办理正式牌照的,对于这类车,只能实施过渡期管理,根据《洛阳交警根据洛阳市电动(燃油)三轮车
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管理规定》,过渡期满的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不能违规上路,并且,洛阳交警也明确违法上路处罚标准:
① 对于未取得驾驶证上路行驶的,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② 对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记9分,并扣留机动车;
③ 对于在禁限行区域内行驶的,处以100元罚款,记1分。
以上5个行为,涉及上楼充电、交通违章、加装、过渡期上路等多个方面,但无论是哪一个方面,都是以安全为目的,管理部门对于违规车辆,会有处罚标准,从而做到高效管理,身为车主要注意了,积极遵守,安全用车。
那么,对于多地电动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上路,5个行为处罚标准,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