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促进复苏,市政府决定开展购车补贴活动,对在第25届哈尔滨国际车展(8月28日至9月4日)期间购买家用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发放购车补贴。为保证购车补贴资金800万元的有序发放,特制定如下发放细则。
一、购车补贴合作商户、补贴对象及补贴资金发放原则
1 .合作商户,为注册、纳税均在哈尔滨市城区辖区(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松北区、平房区)内的入统限额以上乘用车销售企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补贴对象,为购车补贴申领期间,在合作商户使用“62”开头银联卡,购买家用新乘用车(身份证姓名、银联卡持卡人姓名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姓名均为购车人本人),并于9月19日内取得哈尔滨市(含九区九县)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购车人户籍不受限制。
3.补贴时限:购车补贴申领时间,8月28日8:00至9月4日20:00;车辆购置税完税时间,购车之日起至9月19日止。
4.申领渠道,购车补贴申领通过“云闪付”哈尔滨市购车补贴专区。提交材料包括:购车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乘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进口车还需进口证明)、银联卡POS签购单(刷卡金额不低于补贴金额)。
5.购车补贴资金发放原则:本次购车补贴资金,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以银联卡POS签购单时间顺序为准)由政府发放;申领本次购车补贴的消费者,不得同时再申领其他由政府发放的购车补贴。
二、购车补贴资金发放标准
凡在哈尔滨市合作商户,购买“国六”标准7座以下(含7座)家用新乘用车(含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在享受企业优惠政策后,分四档继续享受购车政府补贴政策。
1 .购买10万元(含)以下车辆,每台车给予3000元政府补贴;
2.购买10万元以上至25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4000元政府补贴;
3.购买25万元以上至40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5000元政府补贴;
4.购买40万元以上车辆,每台车给予6000元政府补贴。
三、购车补贴资金凭证审核和资金发放流程
购车补贴活动,采取先“云闪付”申领,后统一审核纸质凭证(购车补贴资金凭证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凭购车补贴通知函,委托省银联直接向消费者支付购车补贴资金的方式进行。
(一)提供材料
1 .购车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购车人身份证姓名需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姓名一致.
2.购车人“62”开头银联卡刷卡小票(POS签购单)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持卡人姓名(签名)需与购车人姓名一致。
3.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照片,购车发票日期需与活动时间吻合。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车辆名称标注为乘用车。上述购车补贴材料申报时,消费者通过“云闪付”提交,申报后委托合作商户制作成PDF格式文件,消费者在每份材料下方分别签名。合作商户应积极协助消费者,并在PDF文件消费者签字处分别加盖企业公章。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完税证明取得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9日,消费者取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将完税证明复印件提交合作商户,由合作商户统一报送哈尔滨市商务局进行审核。
(二)申领审核
1 .消费者在合作商户完成购车后,自行下载“云闪付”并实名认证,在云闪付APP首页搜索“黑龙江政府补贴”小程序,进入哈尔滨市购车补贴专区,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刷卡付款POS签购单),并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购车信息,确认后成功提交完成申领。
2.合作商户协助消费者扫描购车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和“62”开头银联卡POS签购单原件,按附件格式制作《购车补贴资金凭证》,并须消费者本人签字,合作商户加盖公章。
3.合作商户将消费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购车补贴资金凭证》整理成册(每张资金凭证后面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首页附上已盖公章的《消费者信息统计表》,统一报送市商务局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以市商务局通知为准)。
4.8月28日至9月19日期间,合作商户负责收集已购车消费者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与《消费者信息统计表》核对后,按要求统一报送市商务局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以市商务局通知为准)。
5.市商务局向合作商户发送初审合格的《消费者信息统计表》,合作商户核对并按时反馈核对结果。
(三)发放补贴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通过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
四、购车补贴资金发放规则
1 .消费者在享受合作商户组织开展的购车优惠基础上,方可申领购车补贴资金。
2.消费者应当保证购买新乘用车程序依法合规,票证有效齐全,如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购车消费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商务局将不予划拨购车补贴资金。
3.合作商户应当保证购买新车程序依法合规,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协助购车消费者完成《购车补贴资金凭证》,如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合作商户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商务局向合作商户追回已划拨的补贴资金。
4.本购车补贴细则发布后,合作商户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内未积极组织学习;对外未积极开展宣传;车辆展示和收款区域未张贴购车补贴细则;未协助消费者完成购车补贴申领;未协助消费者制作购车补贴资金凭证;未按要求提交购车补贴纸质材料;未制定消费者告知预案并导致消费者投诉等问题的,合作商户应承担相应责任,市商务局调查取证后将暂停未履责企业购车补贴合作商户资格。
五、购车补贴活动监督保障
1.本次活动,市商务局委托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省银联)全程监测购车补贴(包括银联卡付款交易、消费者真实信息核验、发票真实信息核验等)活动开展,并由省银联实施风险套利防控,一经发现立即报市商务局核查,切实防范恶意套取购车补贴资金行为,保证政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2.活动之前,省银联负责与合作商户做好工作衔接,协助合作商户安装银联POS机,满足消费者使用任意银行的银联卡刷卡付款需求;活动期间,对合作商户刷卡交易进行配置、检测和数据统计,对消费者申领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和数据统计,满足哈尔滨市商务局补贴资金使用和消费金额统计分析需求。
3.活动期间,省银联负责对购车补贴申领系统进行稳定性测试和维护,保证消费者顺利申领。